天府四川(蒲天与)
天府四川
昆山国际学校初二(3)班 蒲天与
我是一个四川小伙儿,老家在偏僻的农村。从小看着山、水、树、动物长大,后来也不知怎么的,离开了亲密的农村,去了西安这个大城市。待了几年,又到昆山来了。虽然身在昆山,身在异乡,但四川的记忆却如同纹在身上的字——再也抹不去。
我的出生,轰动了整个大家族。年近90岁的曾祖父特别喜欢我,成天带我出去玩。小小的眼睛在那时就已经把老家的大好河山瞧了个遍,那时的感情就已经颇为深厚了。大一点就往山上窜,强健的腿部肌肉也是在那时练就的。山上有座破庙,不知是何朝何代的了,姑姑就是在那里教我走路的。小溪是夏天最好的去处,小脚伸进去,冰凉冰凉的,舒服得很。在小溪里打闹嬉戏,这里成了我小时候最留恋的地方。家里养了两头猪,我也不顾臭,有事儿没事儿就去看,它们与我的感情也似乎颇深,看到我进了猪棚就停止打闹,冲我点头哈腰的。
金秋一到,我们全家就围坐在一起,生起火,拿起玉米,来烤玉米吃。不仅如此,我们还上山采辣椒、拔萝卜、砍柴……秋天对于农村的我来说是多么美好啊!冬天到了,有时下点雪,挺冷的,于是我们一家人就摆起大桌子,煮火锅吃。看着红红的辣椒在锅里的沸水中不停地翻腾,心里不禁暖洋洋的,把柴塞进灶膛里,烤烤火,暖暖身子,冬日的寒冷早已被忘却了。
可惜的是,后来爸妈有钱了,去旺苍县买了一套房子,找了份工作,带我去过好日子了。但我只要一有空就吵着让爸妈带我回老家。再后来,西安的姥姥、姥爷也想我了,就把我接去了西安。那里的小学十分轻松,我学习生活都很快乐,二姨妈也经常带我去公园玩,我不亦乐乎地生活了很久,“乐不思蜀”的情况在我身上发生了!长大了,懂事了,我想起了四川,想起了老家,但已经没有机会回去了,我来到了昆山。终年在“鱼米之乡”想着“天府之国”,就连辣的也很少吃到了。
今天,我在考场上把一腔情感挥洒在纸上。四川,原谅我的“乐不思蜀”,你是我永远的故乡!
评点:作为一篇考场作文,我惊讶于蒲天与这个四川小伙儿的现场写作能力和真情流露,他平时是个多么轻松自在潇洒悠闲的男生,然而谈起故乡来,是如此多愁善感一往情深。“今天,我在考场上把一腔情感挥洒在纸上。四川,原谅我的‘乐不思蜀’,你是我永远的故乡!” 离乡背井的人,故乡就是心底最柔软的那块地方。
指导老师:陶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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