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手续
办理时向当地工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投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3)投资人指定的申办代表或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授权委托书;(4)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批准文件。名称核准登记后,保留期为6个月,经核准的名称只能用于企业的设立。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手续
办理地点为当地工商部门。办理时需提交下列材料:(1)开业申请书;(2)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审批表(不取字号名称也可);(3)无业证明(包括下岗、待岗、离退休人员等证明);(4)身份证复印件(外地来苏提供暂住证、身份证复印件);(5)一寸照片一张;(6)租房协议和产权证复印件;(7)涉及前置审批行业需要提供审批意见;(8)领取并填写申请开业登记表格。
办理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注册手续
(1)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审批表;(2)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3)投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照片、无业证明或待业待岗证明;(4)企业住所证明(租房协议、房产证);(5)外来经营户需提交身份证、暂住证复印件及计划生育证明;(6)劳动合同;(7)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或资格证明;(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有关文件。办理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合伙企业登记注册手续
(1)合伙企业名称审批表;(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3)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4)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5)合伙协议;(6)出资权属证明;(7)经营场所;(8)其他有关证明。办理地点同上。
办理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手续
(1)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的报告(国家独资企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提出申请);(2)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3)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证明;(4)公司组织章程(须经全体股东签名、盖章);(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7)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任职文件需经全体董事签字);(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0)公司的住所证明(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租借房屋需提供租借协议及出租方产权复印件)。凡提供复印件的需随带原件验准后生效。办理地点同上。
办理执照涉及前置审批的行业
(1)涉及环境污染行业,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同意。(2)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书(省经济贸易管理部门颁发)。(3)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省经济贸易管理部门颁发);加油站(点),还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发展计划部门颁发);液化气供应,还需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建设部门颁发)。(4)废旧金属收购,市政府废旧金属管理办公室审批同意。(5)娱乐场所、文化、公安消防、卫生、环保、卫生部门审核合格。(6)网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化部门颁发)。(7)运输,《运输服务许可证》(交通部门颁发)。(8)汽车维修,交通主管部门审查合格。(9)烟花爆竹供应点,《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公安部门颁发)。(10)刻章,《特种行业许可证》(公安部门颁发)。(11)药品生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药品经营,《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12)印刷,《印刷经营许可证》(新闻出版部门颁发)。(13)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文化部门颁发)。(14)食品生产经营,住宿、餐饮服务,理发美容,《卫生许可证》(卫生部门颁发)。(15)体育、体育部门审批同意。(16)诊所,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卫生部门颁发)。办理地点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