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业务范围:(1)国内经济类公证:①各类合同的证明:承包、租赁、联营、资产转让、购销、仓储、运输、建筑等;②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担保书、公司章程、委托书等;③其他:证据保全、提存、招投标、拍卖等。(2)国内民事类公证:遗嘱、收养、财产继承、赠与、财产分割、房产(转让、买卖、租赁)、聘用及其他民事协议。(3)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4)涉外、港、澳、台的各类经济合同、收养关系、亲属关系、婚姻状况、出生、死亡、经历、继承、委托、印鉴属实等。(5)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他公证事务。
公证办理程序:(1)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公证处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事项应当受理: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②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③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④属于该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3)审查。公证处对当事人的身份、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4)出具公证书。经审查确认公证事项真实、合法、符合出证条件的,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5)收费。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后,应按照司法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苏州市公证机构一览表
单位名称 |
联系地址 |
办公电话 |
苏州市公证处 |
苏州新区新创大厦5楼 |
68257758 |
苏州工业园区公证处 |
苏州市竹辉路167号 |
65290965 |
苏州市金阊区公证处 |
苏州市金门南阳里1号 |
65349402 |
苏州市虎丘区公证处 |
苏州新区管委会大楼401 |
68091479 |
苏州市吴中区公证处 |
苏州市吴中东路143号 |
65256442 |
苏州市相城区公证处 |
苏州市元和镇阳澄湖中路8号 |
65762961 |
吴江市公证处 |
吴江市松陵镇油车路88号 |
63460470 |
昆山市公证处 |
昆山市东新街659号 |
57311220 |
太仓市公证处 |
太仓市城厢镇人民北路34号 |
53522996 |
常熟市公证处 |
常熟市新建路48号 |
52763860 |
张家港市公证处 |
张家港市长安路189号 |
582238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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