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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证机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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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业务范围:(1)国内经济类公证:①各类合同的证明:承包、租赁、联营、资产转让、购销、仓储、运输、建筑等;②有法律意义的文书证明:担保书、公司章程、委托书等;③其他:证据保全、提存、招投标、拍卖等。(2)国内民事类公证:遗嘱、收养、财产继承、赠与、财产分割、房产(转让、买卖、租赁)、聘用及其他民事协议。(3)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4)涉外、港、澳、台的各类经济合同、收养关系、亲属关系、婚姻状况、出生、死亡、经历、继承、委托、印鉴属实等。(5)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惯例办理其他公证事务。

公证办理程序:(1)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公证处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事项应当受理: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②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③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④属于该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3)审查。公证处对当事人的身份、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4)出具公证书。经审查确认公证事项真实、合法、符合出证条件的,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5)收费。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后,应按照司法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苏州市公证机构一览表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办公电话

苏州市公证处

苏州新区新创大厦5楼

68257758

苏州工业园区公证处

苏州市竹辉路167号

65290965

苏州市金阊区公证处

苏州市金门南阳里1号

65349402

苏州市虎丘区公证处

苏州新区管委会大楼401

68091479

苏州市吴中区公证处

苏州市吴中东路143号

65256442

苏州市相城区公证处

苏州市元和镇阳澄湖中路8号

65762961

吴江市公证处

吴江市松陵镇油车路88号

63460470

昆山市公证处

昆山市东新街659号

57311220

太仓市公证处

太仓市城厢镇人民北路34号

53522996

常熟市公证处

常熟市新建路48号

52763860

张家港市公证处

张家港市长安路189号

58223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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